村支书称,这份村规民约经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通过。
老陈家4个月大的幸存者“旺旺”,现在足不出户。
再访全国文保单位芝堰村,路上看不到家禽家畜,异常安静。
特约记者 何贤君 /文 本报记者 俞跃/摄
这阵子,4个月大的小狗旺旺每天被关在屋里。只有主人老陈下班后,它才能来到院里,以脖子上的铁链为半径透口气。
老陈怕的是,旺旺一出家门就有杀身之祸。
今年9月22日,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、素有“江南丽江”之称的金华兰溪黄店镇芝堰村,出台村规民约。其中一条规定,村内不得养家犬,一经发现一律捕杀。
芝堰村村书记陈宝昌告诉钱江晚报记者,这是为了全村的卫生整洁,也是为游客的安全考虑。这份村规民约,是在村里76名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的研究讨论下制定的,得到了黄店镇政府的认可。
规定颁布后,村里开始通知养狗人家,10月1日前“自行解决”家犬的,每只可得50元补偿。
10月12日,黄店镇和芝堰村对村里的狗进行了一次捕杀。
陈宝昌说,至今全村已捕杀了86条狗。
村规民约:
不得养家犬
一经发现一律捕杀
芝堰村是知名的古村落,也是兰溪有名的旅游景点。记者此前曾来过一次,昨天下午再访,感觉很不一样。
绕着村子走了一圈,原先在村中小巷里随处可见的土狗、鸡鸭鹅等都不见踪影。往常鸡犬之声相闻的古村,显得有些安静。
有村民说,现在村里正集中打狗,已经杀了不少,村民家里即使还有狗,也不敢放出来。
在村口,记者看到了那份公示在墙上的村规民约,其中第二十三条是这么写的:
圈养好自家的鸡、鸭、鹅、兔、羊、牛等家禽家畜。若发现家禽家畜在外随意走动的,允许在不通知其主人的情况下将随意走动的家禽家畜宰杀。严禁在村庄内外生猪养殖,一经发现,一律关停拆除。不得家养犬,一经发现一律捕杀。
单从条文上看,其他家禽家畜,是不许“在外随意走动”,而对于狗,则是“一经发现一律捕杀”。
村民小强告诉记者,在这份公约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之前,村里就曾口头告知,要求将家犬处理掉。10月1日前自行处理掉的,每条狗补偿50元。
“部分村民照做了,但还有不肯下手。”小强说,10月12日晚上,黄店镇和村里的干部一起,对村里的家犬进行了一次彻底捕杀。
“那以后,村里基本上看不到狗了。”小强说。
村干部:
主要捕杀在外游荡的狗
已捕杀了86条
对于捕杀家犬这事,芝堰村村书记陈宝昌告诉钱江晚报记者,这完全是出于对环境卫生和游客安全的考虑。
他说,芝堰古村落名气越来越大,游客数量日增。目前平均每天游客100人以上,周末更多。
“狗满街跑,有游客反映说受到了惊吓,担心自己被咬。”
陈宝昌说,虽然没发生狗咬人事件,但保障游客安全至关重要。更何况,狗乱拉屎尿,也不卫生。
所以,在村76名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的研究讨论下,制定了现在的村规,并举手表决通过。这份村规也得到了黄店镇政府的认可。
陈宝昌还解释,村规中所谓“一律捕杀”,主要是针对在外面游荡的狗。
陈宝昌表示,目前至少有75%的村民支持这一做法。
“尽管现在有少部分不同的声音,但这都是为了芝堰村更好的发展。”陈宝昌说,为了体现人性化,10月1日之前村民自行解决家犬的,每只可以拿到50元的补偿款。
到目前为止,芝堰村村干部与村民代表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,已经捕杀了全村86只家犬。这些狗被杀后,主人要的主人拿走,主人不要的,全部送给敬老院给老人吃。
质疑者:
鸡犬之声相闻
不正是古村意蕴所在吗
尽管如此,村里的狗并没有完全消失。
就在10月12日集中捕杀的那个晚上,老陈家的小狗旺旺就成功躲过了一劫。
“那天晚上也不知怎么了,它逃到了后山,没被他们发现。”老陈说,旺旺平时很懂事,即使见到陌生人,也不会叫,更别说咬人了。可村里捕杀起来,哪还管得了那么多呢?
自从那次大捕杀之后,老陈整天胆战心惊,就怕旺旺出事。他每天把旺旺栓在室内,不让它乱跑。下班回家,才放出来让它在院子里透透气。
“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。”老陈说。
和老陈一样,村民沈阿姨也舍不得将家里的狗“自行解决”。
她家有条土狗养了三四年,一家人对它感情特别深。一听说要打狗,沈阿姨急急忙忙把狗送到了亲戚家,这两天风声没那么紧了,才又带了回来。
“现在整天都关在屋子里,不敢让它出门。”沈阿姨说。
采访过程中,沈阿姨家这条没有名字的土狗,好像也懂得自己的处境,安静地蜷缩在客厅角落,一动不动。
沈阿姨家旁边的一条小弄堂里,还关着两只鸭子。沈阿姨说,这两只鸭子也算是小明星。常有外地游客拿出相机给它们拍照。
在沈阿姨看来,古村就该是鸡犬之声相闻,城里人不就稀罕这个吗?“鸡鸭狗都没了,还算哪门子的农村?”